1. 个体食品小经营店的面积要求视具体地点和经营项目而定,不同城市和地区对于经营面积的要求也可能不同。
2. 一般来说,个体食品小经营店需要满足以下基本要求:必须拥有一间独立的经营场所,面积不得小于10平方米;必须符合有关消防安全、环境卫生、食品卫生等方面的规定。
3. 此外,如果要经营的商品种类多或规模较大,还需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经营面积。
因此,个体食品小经营店的经营面积并非固定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评估和决策。
1. 个体食品小经营店的面积要求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因地制宜,根据当地的规定来确定。
2. 通常情况下,个体食品小经营店的面积要求会受到当地的消防、环保、卫生等部门的影响。
1.食品小作坊有固定生产加工场所,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从业人员较少,生产加工规模小,生产条件简单,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的食品小作坊。
2.小餐饮有固定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小于50平方米,经营规模小,经营条件简单,从事餐饮服务的小餐饮店。
3.小食杂有固定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小于50平方米,经营规模小,主要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副食品店、小卖部、便利店等的小食杂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