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网购包裹丢失,这个处理起来比较简单,直接找卖家,卖家会自行处理:补发或者退款。
如卖家不予处理或处理不满意,可以在沟通无解的情况下请网购平台官方介入。
如果是私人邮寄包裹,这个处理起来相对复杂。首先请寄件方提供邮寄单(或快递单号)及有效证件到当地快递点进行索赔处理。
如对当地快递点索赔结果不满意,可联系快递公司客服电话进行处理。
如对快递公司索赔结果不满意,或者快递公司无法按照事先约定赔偿的情况,可以请求司法介入。
快递公司丢失、损坏、调包托运物品的事件时有发生,当消费者索赔时,通常会被告知,要按快递单据中填写的保价金额或未保价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快递公司统一的赔偿标准
目前快递行业普遍采用两种赔偿方式:对托运前保价过的快件,按照约定的保价作出赔偿;对托运前未保价的快件,一般按运费的3倍作出赔偿。快递公司的这种赔偿标准是依据2009年10月1日实施的《邮政法》规定: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未保价的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3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3倍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