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不同情况有所差异。在提供相关资料的前提下,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1. 住院报销:在符合报销条件的情况下,居民医保的住院报销比例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比例为 90%,县级医院报销比例为 70%,市级医院报销比例为 50%。
2. 门诊报销:对于慢性病、特殊疾病等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 50%。
3. 中医药报销:中医药报销比例为 80%。
4. 传染病患者报销:传染病患者的报销比例为 90%。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报销比例仅供参考,具体报销比例还需根据患者所在地区、医疗机构级别以及实际病情等因素综合确定。在实际报销过程中,请务必咨询当地新农合经办机构或医保部门,了解具体的报销政策和标准。
此外,盘锦市在 2011 年引入商业保险机制,建立大病保险制度,解决农村居民大病负担过重的问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根据病情和医疗费用不同,有所差异。具体报销比例需参照当地政策和大病保险实施方案。
盘锦市21个镇的名称如下:
1. 稻地镇
2. 南关镇
3. 北港镇
4. 石磷镇
5. 和平镇
6. 县垣镇
7. 汇贤镇
8. 高台子镇
9. 洪家镇
10. 青堆镇
11. 东港镇
12. 蓬莱镇
13. 佟二堡镇
14. 余堆镇
15. 大官厅镇
16. 东风镇
17. 渭津镇
18. 孙家湾镇
19. 葛家镇
20. 二界沟镇
21. 常安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