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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隐瞒事实真相算恶意诉讼吗
时间:2025-05-13 07:08:00
答案

是的。如果原告恶意隐瞒事实真相就是属于恶意诉讼。法律本身就是要还原事情的真相,然后根据事实给予判决。如果有意歪曲事实,恶意隐瞒那就要负法律责任

原告过度医疗如何鉴定
答案

过度医疗的鉴定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确定诊疗总体上是趋好还是伤害。医生的治疗目的是否明确,治疗是否产生了预防作用,是否减轻了病人的痛苦,是否能延长病人的寿命

考虑病人的经济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治疗中是否能体现病人的权利。

分析住院时间长短与伤者损伤程度是否相适应。任何损伤都存在一个相对确定的医疗终结时间,医疗终结时间的相对确定意味着住院时间的相对确定。我国《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及相关规定对受伤住院时间提供了参照标准。

以上是一般情况下的鉴定步骤,具体可能会因地区、机构等因素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相关机构获取具体信息

原告需要出小孩的抚养费吗
答案

原告是否需要支付小孩的抚养费取决于具体的离婚情况。一般来说,如果离婚后不抚养小孩的一方需要向直接抚养的小孩支付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抚养费一般不包括子女的教育费和医疗费,这些费用通常需要另行支付。

如果你是原告,即离婚时非直接抚养孩子的那一方,你确实可能需要支付抚养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即使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如果你的配偶拒绝支付抚养费,你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协议或法院的判决支付抚养费。

需要注意的是,抚养费的金额并不是固定的,而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如果有固定收入的人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情况下,抚养费可以在月收入的20%至30%之间。如果抚养的是多个子女,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会超过月收入的50%。而无固定收入的情况下,抚养费的数额可以通过当年的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来参考。

此外,如果在离婚前就已经存在分居的情况,那么在这期间的子女抚养费也是可以要求的。如果离婚后,由于特殊情况(如一方经济状况恶化或其他原因)导致抚养能力发生变化,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请求,这同样可能涉及到之前未支付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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