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岗区学区的户籍界定主要依据以下几点:
1、学区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拥有合法产权的房产,且产权份额大于50%。
2、学区祖屋: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拥有祖屋。
3、特殊住房:包括自建房、集资房、集体宿舍、军产房等,如果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有此类特殊住房,也可以视为学区户籍。
4、学区租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学区户籍。
5、特殊产权: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土地性质为住宅或商住两用的住宅类住房,但学区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产权份额大于50%的学区商品房。
以上类型的户籍,在龙岗区实行按学区积分高低进行学位排队的制度中,都有相应的积分加成。具体来说,学区户籍的加分是按照申请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学区的时间(月份)来加分,每满1个月加0.05分。此外,居住加分和社保加分也可以累计计算。
根据购房协议申请初一学位通常是不可以的。因为深圳龙岗安居房还没有交房,也就是说购房者并没有拥有该房产的完全使用权,无法以此房产作为申请学位的依据。
此外,学位申请一般要求有正式的居住地址,而未交房的房产无法提供居住证明。因此,无法在未交房的情况下申请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