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按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工资之和的7.5%缴纳(退休人员不缴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其在职职工按个人缴费工资的2%缴纳,由单位按月代扣代缴;按在职职工个人缴费 工资和退休人员退休费之和的2%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门诊:在职参保人员
1、首先在个人当年账户中支付;
2、个人当年账户资金不足支付部分,全额由个人现金支付,其中有历年账户支付,先从历年帐户开支。
3、当现金支付(包括历年账户)累计支付达到1000元的门诊起付线以上部分,由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和公务员个人按比例分担,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付80%,个人负担20%;
4、当在起付线以上再自负500元时,以上部分回单位报销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