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特病门诊报销是有限额的,从统筹基金支付的特殊疾病门诊治疗费,住院医疗费,合并计算一年内最高支付限额为五万元,超过五万元以上部分再由大额医疗救助金按规定给予报销
1、初审申报
参保人需带上医保卡(或医保手册)可到参保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乡镇或街道医保办、二类以上定点医院领取《特殊疾病门诊审批表》,也可在人社局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首次申请须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之前。
2、医院初审
按《特殊疾病门诊审批表》填写好基本信息,带上申请表提示的所需材料,去医保定点医院进行检查,经过主管医生和科主任审核材料并签名,符合特殊门诊条件的,医院加盖公章确认。
特病门诊报销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就医发票或门诊收费收据:包括医疗服务费、治疗费、检查费等相关费用开具的正式发票或收费收据。
2. 身份证明: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等。
3. 医院病历和诊断证明:包括就诊的病历、检查报告、化验单等详细的诊断证明文件。
4. 医保卡:持有有效的医保卡,并且确保医保卡上的个人信息和就诊时的个人信息一致。
5. 特殊病种证明:如果属于特殊病种的门诊治疗,需要提供相关的特殊病种证明文件。
请注意,不同地区和医保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的报销材料要求可能会有所差异,建议您在就医前咨询医保机构或相关部门,以确保提供正确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