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救助应该找民政部门,按照规定大病救助属于民政部门直接管理范围,可以由患者本人书面申请,也可以由直系亲属申请。
如果符合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相关政策,可以持相关证件向当地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医疗收费收据,用药情况,必要的病史材料及各项费用的证明材料等。
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根据对象的不同,按比例实施阶段性救助,实施社会化发放救助金。
重病单人保是低保的一种形式。在某些地区,如辽宁,为确保精准救助,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中的重病患者,如果其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在一定倍数(如5倍)的低保标准以内,且申请“单人保”人员的个人收入扣除赡养费、抚(扶)养费后低于当地低保标准,那么该重病患者可以单独申请低保,也就是“单人保”。对“单人保”人员可视家庭收入情况分档确定低保金。
重病困难救助主要可以找以下部门:
民政部门:根据当地政策,符合救助条件的重病困难群众可以向所在地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医疗收费收据、用药情况、必要的病史材料及各项费用的证明材料等。
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如果申请人属于农村地区,可以向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申请低保或困难补助。
社会慈善机构:可以向当地的社会慈善机构寻求帮助,例如通过捐款、众筹等方式筹集资金援助。
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可以通过报道和传播重病困难群众的情况,寻求社会爱心人士的关注和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