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美国海关规定,进入美国国境的旅客可携带无需申报的外汇现金包括人民币,金额不超过1万美元。超过此金额的现金应当在入关时向海关申报并且填写FinCEN 105表格。超出申报金额的现金将可能受到扣押和罚款。
此外,如果您从我国进入美国,携带人民币进出海关时可能受到更加严格的检查和限制。最好平时多使用银行卡、支付宝等电子支付方式,减少携带现金的风险。
根据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的规定,旅行者来美国携带的外币、货币工具和旅行支票等金额超过1万美元时需要填写FinCEN 105表格进行申报。但是,对于携带的人民币现金,在没有挂失或者被盗的情况下可以不超过等值5,000美元。
如果携带的人民币现金超过了5,000美元,必须在入境前主动向有关人员进行申报,以经过海关通行程序并承担申报责任。否则可能会导致资金被扣押或者对旅行者产生不良纪录。
因此,为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请旅行者携带合理的现金金额,并遵守入境手续和税务规定。
随身带多少现金都可以,只要如实申报就可以。根据《货币与国外来往报告法令》,美国政府并未限制出入境可携带的现金额度,但若携超过1万美元或等值货币的现金,出入境时必须如实申报,入境旅客可填写海关入境申报表(FinCENForm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