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付汇流程:
1、填写核销单、送外汇指定银行审核。进口单位办理付汇时应当按规定如实填写核销单(一式三联),属于货到汇款的还应当填写有关“进口货物报关单”编号和报关币种金额,将核销单连同其它付汇单证一并送外汇指定银行审核。
2、外汇指定银行办付、核销单按周向进口单位所在地外汇局报送。外汇指定银行在办理付汇手续后,应当将核销单联按货到汇款和其它结算方式分类,分别装订成册并按周向进口单位所在地外汇局报送;将第二联退进口单位,将第三联与其它付汇单证一并留存五年备查。
3、外汇指定银行留存备查。外汇指定银行对凭备案表付汇的,应当将备案表联与核销单第三联一并留存备查;将第二联与核销单第二联退进口单位留存;将第三联与核销单联报送本银行所在地外汇局。
4、进口单位向外汇局办理核销报审手续。进口单位应当按月将核销表及所附核销单证报外汇局审查;应当在有关货物进口报关后一个月内向外汇局办理核销报审手续。
在办理核销报审时,对已到货的,进口单位应当将正本进口货物报关单等核销单证附在相应核销单后(凭备案表付汇的还应当将备案表附在有关核销单后),并如实填写“贸易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对未到货的,填写“贸易进口付汇未到货核销表”。
5、外汇局审查签章。外汇局审查进口单位报送的核销表及所附单证后,应当在核销表及所附的各张报关单上加盖“已报审”章,留存核销表联,将第二联与所附单证退进口单位。
进口单位应当将核销表及所附单证保存五年备查。
6、外汇指定报送“贸易进口付汇统计月报表”。银行外汇指定银行应当于每月5日前向外汇局报送“贸易进口付汇统计月报表”
给付浩宇起一个小名,我们可以尝试将“浩宇”中的“浩”和“宇”进行拆分或重新组合,以创造出一个可爱、亲切的昵称。以下是一些建议:
浩浩:取自“浩”字,保持了原名的音韵,同时显得亲切可爱。
宇宇:取自“宇”字,同样保持了原名的音韵,给人一种重复、重叠的可爱感。
小浩:在“浩”字前加上“小”,显得非常亲切,适合亲密的朋友或家人使用。
小宇:在“宇”字前加上“小”,同样显得非常亲切,适合亲密的朋友或家人使用。
浩子:将“浩”字简化,给人一种轻松、亲切的感觉。
宇子:将“宇”字简化,同样显得亲切、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