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员工复工后并不意味着工伤医疗期结束。工伤医疗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医疗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因此,工伤医疗期的时间并非由公司说了算,而应当由指定治疗工伤的医院或医疗机构提出意见。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规定可能因地区或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如有需要,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律师以获取准确信息。
不可以!工伤员工在接收工伤鉴定以后有公司进行赔付或者转岗,而不能够私自做出辞职的举动,这是违背了劳务合同关系,这样的情况公司也可以诉讼进行赔偿的?
申请报销时必须准备以下资料准备:
工伤事故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当事人所属部门的事故分析报告(经综合管理部、设备安全检查小组确认后由副总经理签字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