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是个体户,小规模纳税人的话,可以选择按照“3%计税”,即以销售额的3%(减除费用后)为应税所得额,纳税比例为3%。而对于纳税人的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的部分,可以缴纳3%的营业税,已超过部分按照6%计税。
根据国家规定,个体工商户和企业在本年度的销售收入超过了小规模纳税人的30万元被取消小规模纳税人资格,需要按照一般纳税人计算纳税。如果您超过了这个销售收入的额度的话,可以去当地的税务机关进行咨询和报税。税务机关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相关的申报指导,并指导您如何按时、足额地缴纳税款,以避免承担逾期滞纳金的风险。
1. 确认收入:首先,将无票收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例如,某企业本月无票收入为 10000 元,则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3% 税率)
2. 拆分收入:将无票收入按照税率进行拆分,计算出销售额和增值税额。以 10000 元无票收入为例,按照 3% 的税率拆分,销售额为 10000/1.03≈9708.74 元,增值税额为 10000-9708.74≈301.26 元。
3. 入账分录:将拆分后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分别记入账务记录。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3% 税率)301.26 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9708.74 元
4. 结转成本:将主营业务成本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进行结转,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通过以上步骤,小规模无票收入可以顺利完成平账。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要遵循相关税收政策和会计准则,确保账务处理的合规性。同时,对于无票支出,也要妥善处理,确保企业的合法权益。
估价入账: 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估价入账
月初再冲减估价入账分录: 借:库存商品(红字) 贷:应付账款--估价入账(红字)
根据发票入账: 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 暂估入库是对于企业购入的,已验收入库但发票尚未收到的商品,企业应当在月末合理暂估入账。次月初,冲回暂估入库成本,以红字编制上述分录。待取得发票时,根据发票编制正确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