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出院结算慢的原因有很多,首先,政府机构的审批程序繁琐,审批的流程缓慢,办理手续也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
其次,在实际办理过程中,由于医疗机构、保险公司和社会保障部门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给结算造成了不便;
最后,由于赔偿标准不明确,也会影响结算的流程。因此,要想解决工伤出院结算慢的问题,首先要加强政府审批流程的简化,其次要加强各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最后要统一赔偿标准,从而推动工伤出院结算的顺利进行。
工伤没有办理提前退休一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因公受伤,达到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逐月享受伤残津贴,达到退休年龄后按相关政策办理;若劳动者经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作出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在满足其他条件下,可以办理因病提前退休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并没有一定要在三个月后才能进行的要求。在《工伤保险条例》中,对于何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而是要求在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或者在停工留薪期满后,工伤职工或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因此,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后三个月内,只要伤情已经稳定,就可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