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按照《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可折抵相应刑期。但是注意羁押二字,羁押是指关押在拘留场所,并不包括指取保候审,所以取保候审并不能折抵,不算在刑期里面。因此取保候审期间是不算刑期的。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担保,保证其随传随到,等待审判的一种措施。当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收到起诉书时,通常意味着案件已经进入了审判阶段,这是刑事诉讼的一个重要环节。
收到起诉书是否严重,取决于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和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如果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比较严重,可能面临的刑罚较重,那么情况就比较严重。此外,起诉书还可能会详细说明检察机关对案件的证据和事实认定,这也会对犯罪嫌疑人的心理产生影响。
总之,收到起诉书是一个严肃的法律事件,需要认真对待。犯罪嫌疑人应该及时咨询律师,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积极配合律师进行辩护和准备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取保候审到判决一般需要在五个月内完成执行。有特殊情况的,需要经过有关机关批准延长。
如果是公诉案件,会经过公安机关侦查和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理判决三个环节。公安机关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会在二个月内侦查终结移送人民检察院。案情复杂、二个月后不能终结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由于特殊原因,特别重大复杂的,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案件,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可以延期审理。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七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