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南区产假天数:158天
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职工增加六十日产假,即98天加60天,共计158天产假。
青岛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女职工顺产可享受98天的国家规定产假和山东省增加的产假60天,共计158天。
包头路社区。
根据查询百度地图显示,市北区高苑路属于包头路社区管辖,因此是包头路社区。社区是城镇最基层的组织单元,是基层社会服务和管理的基础平台,社区的治理也是社会治理和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础。
青岛市市南区也是和别的区一样,1980年的妇女产假是158天,必须是有计划的政策内生育,在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的基础上再增加山东省规定的再增加60天产假,共15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