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后有使用期限,期限是三十年至七十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农村耕地的使用权年限为三十年,草地和林地的使用权年限分别为三十年至五十年和三十年至七十年。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农村土地经营实行的是以家庭为单位的联产承包制度,新的土地政策是在二轮承包基础上再延长30年,保持长久不变。国家为保护农户承包权益,实行了土地确权。根据现行土地政策规定,农村耕地确权时限是与承包期一致的,即长久不变,目前政策适合到二轮延包到期再延长30年的规定。所以说大稳定政策是不变的,至于小调整也是有可能的,特别是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的形成,会出现交易变更确权的。
一是争议发生后先由当事人之间进行协商解决。
二是当事人协商不成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争议由乡级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处理。